欧盟委员会于2022年4月28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POPs法规的修订案——(EU)2023/866,主要对全氟辛酸(PFOA),其盐类和全氟辛酸相关化合物的第3、4、5点豁免进行部分更新。该修订案将于官方公报公布后第20日生效,各成员国最迟应于2023年8月18日前采纳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
(EU)2023/866修订后豁免
3. 就本条而言,法规第4(1)条第(b)点适用于作为REACH法规第3条第15(c)点定义的可转移的分离中间体,且全氟碳链小于等于6个原子的含氟化合物的生产过程符合REACH法规第18(4)(a)至(f)条规定的严格控制条件的,存在于物质中的浓度小于等于20mg/kg(0.002%质量计)的PFOA相关化合物。委员会应在2023年8月25日之前对该豁免进行审核和评估。 |
4. 就本条而言,法规第4(1)条第(b)点适用于存在于通过电力辐射或通过热降解产生的PTFE细粉中,以及用于工业及专业用途的含有PTFE细粉的混合物及物品中,浓度小于等于1mg/kg(0.0001%质量计)的PFOA及其盐类,直至2023年8月18日。在制造和使用PTFE细粉的过程中,应避免并尽可能减少PFOA的排放。1mg/kg(按重量计0,0001%)的限值仅适用于PFOA及其盐的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如果它们存在于PTFE细粉中,且这些粉末是为了将PFOA及其盐的浓度降低到0.025mg/kg(0.0000025%质量计)以下而运输或处理的。 |
5. 作为豁免,应允许用于以下目的的制造、投放市场及使用PFOA,其盐类以及PFOA相关化合物: (a) 半导体制造中的光刻工艺或蚀刻工艺,直至2025年7月4日; (b) 用于胶片的感光涂层,直至2025年7月4日; (c) 用于保护工人免受危害其健康和安全的危险液体伤害的防油及防水纺织品,直至2023年7月4日; (d) 侵入式或植入式医疗设备,直至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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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部分为修改部分
南京瑞旭提醒输欧企业对产品中的全氟辛酸,其盐类和全氟辛酸相关化合物含量进行确认,避免因产品不合规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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