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保健和环境科学委员会(SCHER)于2015年1月22日第十次全体会议上,采纳了《关于玩具中六价铬的意见》,并将依此草案修订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中六价铬的迁移量要求。
目前,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中关于六价铬迁移量的要求是基于2008年荷兰国家公共卫生及环境研究院(RIVM)0.0053 µg/kg的报告数据。然而,美国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环保办公室(OEHHA)基于美国国家毒理学的最新发现,于2010年12月提议饮用水中的六价铬含量不得超过0.02 ppb。这迫使欧盟保健和环境科学委员会(SCHER)被要求根据美国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环保办公室(OEHHA)的相关技术支持文件检验六价铬的最新科学数据,并重新考虑玩具安全指令中关于六价铬的迁移量要求是否仍能用于确保玩具安全,如果不能,则提出新的六价铬迁移限量。
为此,欧盟保健和环境科学委员会起草了《关于玩具中六价铬的意见》,提出修订欧盟玩具安全指令中现行的六价铬迁移量要求,拟将其降低到如下水平:
在玩具(欧盟新玩具指令(2009/48/EC)下玩具的定义)表面刮出物中不超过0.0094 mg/kg;
在干燥,粉末状或柔软的玩具材料中不超过0.0008mg/kg;
在液态或粘稠的玩具材料中不超过0.0002mg/kg。
该草案已于2014年6月6日至7月21日向公众咨询评议。最后,共收到13个机构和个人提供的共95条评议,并最终通过审核。
南京瑞旭提醒企业:此次欧盟保健和环境科学委员会(SCHER)对《关于玩具中六价铬的意见》草案的采纳通过,意味着欧盟将修订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中六价铬的迁移限量,届时,玩具企业将面临更严格的六价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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