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3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法规(EU) 2021/277,对欧盟POPs法规(EU) 2019/1021附件I禁止物质清单进行修订,新增关于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的豁免。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早前已经加入欧盟POPs法规管控清单,但并未给定非有意添加痕量(UTC)限值。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可能作为杂质存在于纺织品及用于生产木板的回收碎木片等物品中,为继续回收碎木片并促进欧盟POPs法规的执行,本次修订设置了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的UTC限值5mg/kg。
根据修订案(EU) 2021/277,欧盟POPs法规附件I禁止物质清单A部分新增如下内容:
“就本条而言,Article 4(1)(b)适用于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含量等于或低于5 mg / kg(0.0005%)的物质、混合物或物品。”
南京瑞旭提醒输欧企业对产品中的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含量进行确认,确保满足5mg/kg的限量要求,避免因产品不合规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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