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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管控塑料中有害物质的相关法规介绍

塑料因其可塑性,价格低廉,已成为我们广泛应用的材料。但是通常所用的塑料并不是一种纯物质,它是由许多原料配制而成的。其中高分子聚合物(或称合成树脂)是塑料的主要成分,此外,为了改进塑料的性能,还要在聚合物中添加各种辅助材料,如填料、增塑剂、润滑剂、稳定剂、着色剂等,才能成为性能良好的塑料。但是,现阶段因为各种添加剂中有害物质的存在,从而导致塑料成为人们所关心的高风险材料。

塑料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

原料及添加剂 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
单体 双酚A(合成聚碳酸酯)
增塑剂 最常见的增塑剂为邻苯二甲酸酯,其中,最常用的为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短链氯化石蜡(SCCPs)
热稳定剂 铅盐;混合金属盐;有机锡化合物
阻燃剂 短链氯化石蜡;含卤阻燃剂;金属氢氧化物;无卤阻燃剂
着色剂 含有重金属的无机化合物

欧盟法规对塑料中有害物质的管控

1. 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

限制物质

限制物质 限制情况说明
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

REACH附件XVII第51条和52条对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中增塑材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进行了规定。

  1. 1) 所有玩具及儿童护理产品中DEHP、DBP、BBP浓度不得超过增塑材料的0.1%;

  2. 2) 可被儿童放入口中的玩具及儿童护理产品中DINP、DIDP、DNOP浓度不得超过增塑材料的0.1%

镉及其化合物 REACH附件XVII第23条对塑料材料中镉的含量进行了规定。 塑料制成的混合物和产品中镉含量不超过0.01%
有机锡化合物 REACH附件XVII第20条对有机锡化合物进行了限制,并对二丁基锡(DBT)、二辛基锡(DOT)以及三取代有机锡化合物(如TBT、TPT)进行了不同的规定。但,针对产品而言,锡在产品中的总浓度不得超过0.1%

SVHC

SVHC即高关注物质(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REACH法规要求物品的制造商对出口产品中的SVHC,在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时,向ECHA进行通报:

  1. 该物质质量分数超过0.1%;

  2. 该物质的年进口量超过1吨。

塑料中可能存在的SVHC:(不完全清单)
物质类别 包含的高关注物质
邻苯二甲酸酯 DEHP (117-81-7) / DBP (84-74-2) / BBP (85-68-7) / DnHP (84-75-3) / DIPP (605-50-5) / nPIPP (776297-69-9) / DMEP (117-82-8) / DIBP (84-69-5) / DPP (131-18-0)
镉及其化合物 镉(7440-43-9) / 氟化镉(7790-79-6) / 硫酸镉(10124-36-4/ 31119-53-6) / 氯化镉(10108-64-2) / 硫化镉(1306-23-6) / 氧化镉(1306-19-0)
铅及其化合物 铬酸铅(7758-97-6) / 砷酸铅(3687-31-8) / 碱式乙酸铅(51404-69-4) / 碱式碳酸铅(1319-46-6) / 硝酸铅(10099-74-8) / 氧化铅(1317-36-8) / 四氧化三铅(1314-41-6) / 硅酸铅(11120-22-2) / ……
有机锡化合物 二丁基二氯化锡(DBTC) ( 683-18-1) / 三丁基氧化锡(TBTO) ( 56-35-9) / 硫代甘醇酸异辛酯二正辛基锡(DOTE) (15571-58-1)
短链氯化石蜡 SCCP (85535-84-8)
阻燃剂 六溴环十二烷(HBCDD) ( 25637-99-4) / 磷酸(三-2-氯乙基)酯 (TCEP) ( 115-96-8) / 十溴二苯醚(1163-19-5) / 磷酸三二甲苯酚(25155-23-1)
着色剂 C.I.颜料红 104(12656-85-8) / C.I.颜料黄 34(1344-37-2) / C.I.碱性蓝 26(2580-56-5)

2. 玩具安全指令(TSD)2009/48/EC

双酚A

双酚A是一种内分泌干扰素,会影响人类生殖系统。玩具安全指令限制在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及会被儿童放入口中的玩具中使用双酚A。

19类重金属

19类重金属包括:铝,锑,砷,钡,硼,镉,三价铬,六价铬,钴,铜,铅,锰,汞,镍,硒,锶,锡,有机锡,锌

玩具安全指令对这19种元素在不同材料中规定了不同的迁移限量表
元素 在干燥,粉末状或柔软的玩具材料中(mg/kg) 在液态或粘稠的玩具材料中(mg/kg) 在玩具表面刮出物中(mg/kg)
1.3 0.3 17
622.5 156 7700
13.5 3.4 160
7.5 1.9 94
有机锡 0.9 0.2 12

3. 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 2011/65/EU

在十一类电子电气产品(几乎涵盖了现在所有的电子电气产品)中限制使用四种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和两类溴化阻燃剂(多溴联苯醚和多溴联苯)。除了镉的限量为0.01%外,其余均为0.1%。

4. 包装指令 94/62/EC

包装材料中四种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ppm。

5.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条例 (EC) No 850/2004

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中禁止含有SCCPs;此外,四溴联苯醚、五溴联苯醚、六溴联苯醚、七溴联苯醚的含量分别不超过10 mg/kg。

南京瑞旭 提醒您

塑料是一种高风险材料,其可能存在各种有害物质,因此,出口商在将含塑料的产品出口欧盟前,应核查产品是否合规,并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文件。同时,作为供应链上的其它经营者,制造商需要规范生产流程,采用合规的原材料或开发绿色材料来制造塑料;采购商需要采购能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合规的塑料。另外,供应链的信息传递对塑料产品合规工作至关重要,南京瑞旭为您推荐获得国际认可的ECBOS全物质申报工具 用于产品合规信息的建立、存储和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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